他所有的一切,和香港的流行文化相得益彰,只是他又活在名利之外,他只是他自己,有过非议,他云淡风轻,“不用闪躲,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;不用粉墨,就站在光明的角落。”7月27日,江宏杰由日、台2位律师陪同下,以控诉福原爱“Abduction(绑架)”为题,大动作召开记者会。他在会上表示:“今天先跟大家抱歉,自己的事情让大家担心了,谢谢大家来参加,聚集在这里。”江宏杰现场宣布:“有件事想报告一下,在今年的7月20号,收到日本法院的裁判结果,内容是法院要求福原爱小姐将OO交付给我的命令,很感谢日本法律的裁判,也很希望赶快跟OO见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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